首份行政拘留决定书昨日开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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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07:50 重庆时报 | |||||||||
本报讯(记者禄成聪)前日是新《治安处罚法》实施第一天,反扒总队对扒手邓永辉开出了第一份行政拘留决定书,由于还没有新的法律文书,民警从网上下载了此文书。而被扒事主害怕是扒手敲诈,不愿来领手机,民警只得到其居住地做笔录。 失主怕遭敲诈不到反扒队
1日下午5点半,一扒手在陈家湾开往歌乐山方向的面包车站,趁车门拥挤时在一中年男子腰间偷得一手机,其后扒手被反扒三支队民警抓获,但被扒事主已经乘车离去。 “因为新的治安处罚法要求在8小时内将所有材料弄好以申报拘留,所以我们立即寻找事主。”1个小时后,民警联系到了在歌乐山团结村朋友家的事主田某。但田某拒绝到反扒三支队做笔录。 为了争取时间,反扒民警只好驱车赶往团结村,并步行近10里小路找到田某。田某见民警辛苦地上门做笔录,才称自己害怕是扒手约出去搞敲诈。 扒手家属求情从轻处罚 按照新的治安处罚法规定,拘留扒手必须通知其家属。接到民警电话时,扒手在开县老家的父亲称近几年都不知道儿子去哪里了,并请求民警从轻处罚。由于新的法律文书没有发下来,反扒三支队民警只好到公安部的网站下载,3月1日晚11点半,反扒总队对扒手邓永辉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并开出了第一张决定书。 3月1日,反扒三支队一共抓获6名扒手,一些扒手拒绝提供家属联系方式,民警只有按家庭地址邮寄处罚决定书,而家属们多是希望轻处自己的亲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