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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十届四次会议3日下午3时开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08:02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3月2日电 (记者张建平 张景勇 顾瑞珍) 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2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新闻发布会,大会新闻发言人吴建民宣布,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定于3月3日下午3时在人民大会堂开幕,3月13日上午闭幕,目前大会各项筹备工作已全部就绪。

  已收到提案和大会发言稿900多件

  吴建民说,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的开幕会、闭幕会和三场大会发言将安排中外记者采访,一些小组讨论和界别联组讨论将向中外记者开放,会议期间将举行两场中外记者招待会和一场集体采访活动,邀请部分政协委员围绕“积极建言献策、共绘‘十一五’蓝图”和“发挥政协优势、构建和谐社会”两个主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目前,大会秘书处已收到提案466件,大会发言稿435份。

  委员的建议在“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中得到充分体现

  在回答记者关于人民政协在“十一五”规划制定过程中做了哪些工作问题时,吴建民说,全国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一些政协委员组成若干专题调研组,围绕规划编制中的一些重要问题开展调研,向有关决策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在中共中央提出关于制定“十一五”规划建议前,全国政协还举办专题协商会,国务院领导同志、有关部委负责人及规划文件起草组的同志,专门到会听取意见。委员们提出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保证能源安全和发展新能源、实现区域经济优势互补和协调发展、建立和完善社会公平分配机制、加快天津滨海新区建设、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等意见和建议,在“十一五”规划建议中得到充分体现。在中共中央提出“十一五”规划建议后,全国政协又召开常委会议,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学习、充分讨论,并形成了专项建议报送中共中央。可以看出,“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的制定是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结果。在这个过程中,全国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认真履行职责,发挥了积极作用。

  指导政协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在回答记者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有什么新观点、新内容的提问时,吴建民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科学地概括了中国共产党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人民政协事业的重要论述和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对人民政协工作的新思想、新要求,充分肯定了人民政协成立以来在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作出的重大贡献,阐明了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和作用,规定了新世纪、新阶段人民政协肩负的历史任务和工作原则,规范了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程序和机制,明确了搞好人民政协自身建设的任务,提出了加强和改善中国共产党对人民政协领导的要求,是指导新世纪新阶段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委员们十分关注“十一五”规划中的重大问题

  吴建民说,从多方面收集和了解的信息,结合目前收到的委员提案和发言材料,今年政协大会上,委员们十分关注制定和实施“十一五”规划当中的重大问题。比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新型国家、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推进和谐社会建设、解决社会分配不公、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安全生产等问题。此外,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刚刚颁布的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也是委员们关注的一个话题。

  抓大事 重实效 有创新

  在回答去年全国政协工作有哪些突出特点的提问时,吴建民说,去年全国政协做了很多富有成效的工作,至少有三个突出特点:

  一是抓大事。围绕制定“十一五”规划建言献策,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行专题议政,围绕推进政协履行职能和自身建设,组织全国地市级以上政协对1995年中共中央批转的全国政协关于履行职能的规定颁布十年来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正是在研究总结这次检查情况的基础上,中共中央制定了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

  二是重实效。强调选择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的课题,深入调研,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为中央决策服务。

  三是有创新。围绕制定好“十一五”规划举行了十届政协第一次专题协商会,这是落实中共中央关于重大问题决策前在政协进行协商要求的一次重要实践。为进一步提高政协委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从去年开始,全国政协组织全体政协委员轮流集中学习,目前已举办两期学习研讨班。

  政协委员履行政协章程既是权利也是义务

  有记者问,最近广东省有28名政协委员辞职,您对此有何看法?吴建民说,这28名省政协委员大部分是因为年龄或者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政协委员。也有个别委员是因为某些原因,长时间不能参加政协的有关活动,无法履行政协委员的职责。

  吴建民说,政协章程第24条明确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和地方委员会委员要密切联系群众,了解和反映他们的愿望和要求,参加本级组织的会议和活动。政协委员是社会各界代表人士,政协委员是一种荣誉,也是一种责任。认真履行政协章程规定的各项职责,对各级政协委员来说,既是权利,也是义务。参加政协组织的会议和活动,是对政协委员最基本的要求,每位政协委员都应自觉遵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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