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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发文要求建立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08:34 检察日报

  本报北京3月2日讯(记者姜洪) 每年开展一次集中专题学习教育活动,至少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每年至少为分管部门党员讲一次党课……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发出的《关于检察机关建立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意见》提出的一些量化要求,该《意见》要求从4个方面完善制度,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

  高检院《意见》指出,建立健全检察机关党员干部“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既是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也是实现政治建检,落实“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的需要,是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成果、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推动检察事业创新发展的重要途径。全国各级检察机关要通过建立健全具有检察机关特点的学习教育机制、党员干部监督管理机制、激励惩戒机制、党建工作机制,构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

  《意见》指出,要始终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开展经常性的学习教育活动。各级检察机关要在分析研究本院具体情况的基础上,确定一个时期经常性学习教育的重点和主要内容,组织和引导全体检察人员的学习教育。经常性的学习教育一般采取以检察人员自学和自我教育为主、内设机构集体学习交流与互助提高为辅的形式,并通过组织抽查、考试、竞赛、讲演等形式检验和深化学习效果。

  《意见》要求,各级检察院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集中专题学习教育活动,一般安排在上半年,围绕先进性建设要求,根据上级检察院和地方党委的部署,结合上一年度工作总结及“两会”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选定主题和载体,制定计划和方案,明确目标和要求,集中时间,认真开展。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可分阶段进行,其中组织全体检察人员集中学习的时间不少于5天。高检院将根据中央部署,结合检察工作实际,适时确定学习教育主题,组织开展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各级检察机关要定期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过好组织生活。专题组织生活会重点讨论解决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每年至少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重点讨论解决党员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每年至少召开1次。各级检察院党组成员每年至少为分管部门的党员讲1次党课,与分管部门的负责人谈1次心,撰写1篇学习体会文章。

  高检院在《意见》中强调,各级检察院党组要高度重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各项机制建设,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落实。加强制度建设,努力形成符合检察队伍建设和工作实际的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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