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闸烧坏居民摸黑三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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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08:37 沈阳晚报 | |||||||||
“我们这里已停电三天,现在70多户居民可愁坏了。”3月1日,家住皇姑区的张先生向记者介绍了他所在楼的困境。 据张先生介绍,崇山中路37 1号楼,自2月26日下午开始,整栋楼就停电了。一到天黑的时候,一些居民就点上蜡烛照亮。
当日,记者与沈阳供电公司皇姑供电局取得联系,供电局的维修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查找停电原因,同时正好碰到产权单位的工作人员正在维修。经了解,该处停电的原因是楼里的总闸被烧坏,按照责任划分,应归产权单位负责维修。截止到当日下午4时30分,维修人员仍在现场维修。 供电企业停电及修复时限是否有相关规定呢?沈阳供电公司副总工程师陈绍英说,目前沈阳还没有相关的地方法规及政策来约束物业公司及产权单位供电的情况,所以在这方面也没有相应的处罚措施,只有供电公司系统内部有要求,如在发生故障后45分钟之内到现场,如果不能及时修复要发布停电通告等。此外,陈绍英介绍,目前,在相关的物业管理条例上,也没有明确指出物业公司在供电问题上应该履行哪些承诺,所以在企业供电方面上,属于政策空白。本报记者刘宏伟实习生张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