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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招办解释了五种不同情况的处理方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08:37 沈阳晚报

  本报讯(记者丁宁)今年,辽宁省高考首年实行“3小综合”,今年高三的学生也首次参加了“反向小综合”会考。那么,由外省高中转入辽宁省的学生会考问题怎么办?3月2日,省招办针对不同情况的外省转入考生给出五种答案。

  第一:外省转入辽宁省,未参加辽宁省反向小综合会考的,须提供原所在省相关科目会考成绩证明,由省招考办认定后提供给普通高校作为录取新生的参考成绩,并提供给省
教育厅作为该科的毕业成绩。

  第二:由外省高中转入辽宁省的学生,在接收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学手续后,持接收学校同意转入的证明以及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中会考主管部门出具的会考成绩证明原件,到省招考办中招处办理成绩认定。

  第三:转出地高中会考权限下放到地、市级的省份,应持省级文件说明以及地、市级高中会考主管部门出具的会考成绩证明办理成绩认定。

  第四:辽宁省高三学生在省内转学,不需办理反向小综合会考成绩认定,转学后其反向小综合会考考生号不变,仍以原会考考生号参加高考报名。

  第五:外省高中转入学生会考成绩认定工作在辽宁省高考报名前进行,逾期不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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