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闯红灯者请止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09:20 无锡日报

  从3月1日起,南京对闯红灯者要执行罚款了。对行人和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以及行人过马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当场处罚20元。

  (《扬子晚报》3月1日)评点:闯红灯几乎成了城市交通的顽疾。这回南京对此动了真格,无锡市民是不是也能闻过自省?

  闯红灯者,不外乎为了赶时间,或是出于侥幸心理,但惟独欠缺的是一种公德意识和对规则的遵守。交通规则是每一个行人都要遵守的基本规范。漠视交通规则,是法律观念淡漠的表现,更是对他人和自己生命的不尊重。

  对闯红灯者罚款,就是要让人们体会到违反交通规则必然要付出代价,并且比自己取得的利益(比如时间利益)要大得多,从而不再去违章。当然,治理闯红灯现象,也要讲人性化,要考虑到行人的切实需求。比如笔者每天上下班经过的解放东路与学前东路的十字路口,红灯有99秒,绿灯有的时间段只有22秒,而一般人步行通过的时间就要30秒,这样,若要完全按照信号灯过马路几乎就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这时就要更多考虑行人的行路权了,毕竟行人是马路上的弱者,理应优先得到保护。从立法的本意来看,交通规则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方便市民出行,红绿灯是为了让人过马路时更安全便利,而不是羁绊。

  罚款,是治理市民闯红灯陋习的一种手段。罚款的最终目的就是让大家都来遵守交通规则,从而让城市交通更安全,更通畅。如果大家都遵守了交通规则,罚款现象也就会逐渐消失。(小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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