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取教训 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09:21 黑龙江日报 | |||||||||
李杰实记者高天赋 本报2日讯为吸取松花江水污染事件、牡丹江市西水源地取水口水生生物污染事件的教训,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2日,由省环保局组织的5个专项检查组,赴全省各地检查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隐患和江河流域企业排污情况。
此次专项检查重点为松花江、嫩江、牡丹江等重要江河干流及其主要支流沿线的大中型企业,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上游的排污企业。检查内容包括企业环评及“三同时”执行情况;例行监测数据及排污收费情况;重点企业的排污情况,查清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