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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4月受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09:21 黑龙江日报

  记者 王彦

  本报讯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今年上半年,我省将面向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师范类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由申请者本人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按要
求提交相关材料。全省统一的受理申请时间为4月1日~4月15日。我省日前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中要求,各认定机构在认定申请人相应的教师资格后,须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并经认定机构审验后,方能颁发其教师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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