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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环境优化经济增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09:35 中国环境报

  本报评论员

  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在山东、四川等地调研和座谈时提出,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必须以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积极推动以环境换取经济增长为主向以环境优化经济增长为主的历史性转变。这是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的重要体现。

  要适应这个转变,必须由被动、事后、补救、消极的环保转变为主动、事前、预防、积极的环保。发达国家的工业化历程和我国严峻的环境形势已经证明,“先污染、后治理,先开发、再保护”的发展老路是走不通的,一些地方已经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不但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危害群众健康,影响社会稳定和环境安全,而且成为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瓶颈。环境保护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从被动消极变为积极主动,从事后补救走向事前预防,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污染、生态破坏,降低经济社会发展的环境成本。环保部门要利用综合决策机制,主动提前介入、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注重从决策源头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要充分利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加强环境管理,坚决制止为了经济发展而不惜牺牲环境的行为,促使、引导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使各地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

  要适应这个转变,必须由以生产领域防治污染为主拓展到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的全过程防治污染。环境保护涉及经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需要通盘考虑,从各个环节加大工作力度。要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大力发展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加快改造传统产业,广泛推行清洁生产,鼓励节能降耗,防范和应对污染事故,构建低消耗、少污染的现代生产体系。要实行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流通方式,积极治理铁路、水运等运输污染,保障危险化学品运输和储存安全,限制高污染产品贸易,完善资源再生回收利用,建立清洁、安全的现代物流体系。要大力倡导环境友好的消费方式,实行环境标识、环境认证、绿色采购和生产者责任延伸等制度,推行垃圾分类和消费品回收,建立绿色、节约的消费体系。

  要适应这个转变,必须以环境容量为依据,根据不同区域的特点,实行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禁止开发,切实提高经济发展质量,真正做到节约发展、安全发展、清洁发展。环境是发展的基础,环境决定发展的方式和模式,环境决定发展的速度和强度,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要根据环境容量和资源承载力,按照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制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确定建设项目,设计经济政策;要把环境准入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对环境容量不足和污染物排放超过总量控制计划的地区,严格限制有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的新建和扩建,从源头优化经济结构和产业布局,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人与自然相和谐。

  要适应这个转变,必须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的作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环保部门进入宏观决策的切入口、路标和钥匙,是参与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的重要保障。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经济政策、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是把住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第一个关口,是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由资源高消耗型向资源节约型、由污染型向清洁型转变的推进器。环保部门要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力,严把环境影响评价关,提高驾驭规划环评和决策环评的能力,使环境影响评价成为经济发展的“调节器”,成为宏观经济的“晴雨表”,成为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控制闸”。

  要适应这个转变,必须深化环境保护改革,创新环保工作机制,做到在继承中创新,在改革中发展,努力提高环境管理水平。随着环境保护事业的全面推进,环境保护任务日益繁重与当前环境管理严重滞后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同时,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利益诉求的多元化,环保问题的复杂性进一步增加,环境保护面临新的问题、新的矛盾。面对新的挑战,只有通过改革,才能确保环境保护事业不断向前推进。环境保护要推进体制创新,健全环境管理体制,加强环境监管制度,完善环境保护投入机制,推行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运用市场机制推进污染治理,健全社会监督机制。要建立能够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治理成本的价格形成机制,全面实施城市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政策。要通过建立长效机制,促进社会各方面采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决策和行动。要通过改革创新,不断提高环境管理水平,通过加强环境管理来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从环境优化经济增长是环境保护的新要求,是环境保护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融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中的真正体现,是实现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手段。我们要把用环境优化经济增长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的具体行动,作为今后环保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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