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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公益性文化建设投入由政府主导完成 每年投入5000万元补助专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09:41 云南日报

  

我省公益性文化建设投入由政府主导完成每年投入5000万元补助专款

  云南省加强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工作会议昨日召开,中共云南省委副书记、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组长丹增提出,要像近3年来抓文化产业的发展一样,高度重视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建设,将其作为我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工作。

  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晏友琼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公卿、副省长刘平、省政协副主席管国忠出席会议。

  发展篇纳入政绩考核

  “公益性文化事业是民族文化大省的群众性、标志性、形象性、基础性工作,要实现民族文化大省这个文化建设的总体目标,必须坚持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两手抓,两加强。”丹增提出,要加大扶持力度,加快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步伐。

  “近3年来,云南文化产业加速发展,文艺创作全面繁荣,被不少专家学者称为‘云南现象’和‘云南模式’。”丹增指出,今年是云南文化发展的关键一年,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建设,把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政绩考核指标,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精心组织,强化保障。

  投入篇政府投入不能缺位

  “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的投入必须由政府来主导完成,无论如何改革,政府都不能在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投入上缺位。”丹增说。

  各级政府要逐步加大财政资金对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的投入力度,其增幅要保证略高于同期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

  丹增说,省级每年将筹措不低于5000万元的专项补助资金,重点用于扶持县及县以下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对纳入“十一五”规划的建设项目,省级将根据当地投入状况,给予项目建设补助或奖励资金。

  投入方式也将改革创新,真正变“养人头”为“养事业”、“养项目”。在重大文化项目的投入上,要通过招投标程序,并建立专家咨询制度和事前科学民主论证制度,同时建立健全文化事业建设的事后督察机制,创新评奖模式,检验每笔财政投入的成效和效率,并以此作为奖惩的依据。

  人才篇今年表彰“四个一批”

  “文化工作需要聚才纳贤,必须树立人才是文化发展第一资源的观念。”丹增要求,各级人事、财政部门要把培养、使用文化人才纳入财政预算,在住房、职称、待遇等方面采取优惠政策。他说,今年我省将做好“四个一批”的表彰奖励工作,即一批曾经对云南文化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已故文化名人,一批曾经为我省文艺繁荣做出突出贡献的离退休作家、艺术家,一批享有较高声誉的在职作家、艺术家,一批优秀的文学艺术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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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事业单位逐步取消行政级别

  今后5年,我省将深化体制改革,要实行公益性文化单位法人代表负责制,逐步取消其行政级别和管理职能。

  据悉,今后5年,我省将赋予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充分的自主权,实行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法人代表负责制,逐步取消其行政级别和管理职能,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在政府主管部门的宏观指导协调下,面向社会,面向群众,自主开展服务活动。

  同时,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要在定编、定责、定岗的基础上,推行全员聘用制,明确权利、责任和义务,按岗按需竞争,择优上岗,可实行高职低聘或不聘的办法确定聘用关系,逐步建立干部能上能下、职工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实行岗位责任与报酬挂钩,按岗定酬、按任务定酬、按业绩付酬,使实际收入与工作实绩紧密结合,拉开分配档次,逐步形成收入能高能低的分配机制。

  此外,要进一步改革对公益性文化事业投入方式,实现从“养人头”向“养事业”、“养项目”转变。

  记者 谢炜记者 李惠民(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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