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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者张德军终审胜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09:50 黑龙江日报

  

见义勇为者张德军终审胜诉

  2月28日,庭审前,众多媒体记者在采访见义勇为者张德军。2月28日,受社会广泛关注的张德军见义勇为被告上法庭一案,终审以张德军的胜诉而告终。2004年8月14日,从南充到成都的胡远辉和罗军二人,驾驶摩托车抢走一李姓女子脖子上的项链后驾车逃逸。从旁边经过的张德军开着自己的奇瑞轿车立即驾车追赶,最后轿车在一座立交桥上与摩托车发生
碰撞,导致胡远辉从立交桥上摔下当场死亡,罗军受重伤,左腿截肢。2005年,胡远辉的家属和罗军向成都市成华区法院提起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赔偿诉讼,要求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张德军的刑事责任,并赔偿原告人民币56万元。

  12月7日,一审法院宣判被告人张德军无罪,且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后,原告以原判事实不清、判决不公、偏袒被告等为由,向成都市中院提出上诉。成都市中院于2006年2月28日开庭,二审认为:本案中被告人张德军主观心态是将犯罪嫌疑人扭送至公安机关,客观上的行为不违背法律规定,因此主、客观都不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同时,本案被告人的行为依据刑事法律认定无罪,加之原告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实其主张,故同时驳回其要求被告人承担民事赔偿的诉讼请求。(新华社发)

  事件回放:见义勇为撞死劫匪被判无罪

  “本庭宣布:被告人张德军无罪,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昨日上午10时30分,成华区人民法院刑庭法官王泽文宣布,被抢匪状告的见义勇为者张德军一审胜诉!顿时,旁听席上响起热烈的掌声。走出法庭后,激动的支持者更是兴奋地把热血男儿张德军抛起来,表示庆祝。

  庭审前 张德军对宣判结果持乐观态度

  市民为见义勇为者“扎起”

  昨日上午9时,关注此案的热心市民陆续赶至成华法院。

  他们从报纸上获知昨日宣判的消息,都自愿赶来给见义勇为者张德军“扎起”。记者在法院一楼大厅处见到,前来声援张德军的市民有四五十人。“我想第一时间知道英雄的命运,我坚决支持他!”穿红衣服的谭女士自称,前日就从遂宁赶来成都,一大早就赶到法院,“我一定要见见张德军,向他表达敬意。”曾大爷、张先生冒着严寒特地赶来听宣判结果。他俩向记者展示了两张自制的标语,上书“支持义士张德军、坚决严惩抢匪”。

  “张德军肯定赢!”“如果官司输了,我们陪着张德军上诉!”赶到现场的市民议论纷纷,对抢匪抢劫的行为予以谴责。

  抢匪家属尴尬露面

  十多分钟后,该案中摔死的抢匪胡远辉的父母、妻子赶到法院。“我们只是希望看到法院公平的判决”,面对众多支持张德军的人,胡远辉父母说他们始终认为儿子是无辜的,如果官司输了,他们会继续上诉。

  “我不需要市民支持我,也不需要舆论捧我。”胡远辉的妻子神色黯然。她说,她其实对今天的审判结果不抱很大希望,“结果肯定不理想,但愿出现转机。”胡妻表示,如果败诉会继续上诉。

  听到胡远辉家人对记者讲的话,一旁的市民忍不住了,纷纷指责胡的家人。胡的家人极力为胡远辉辩护,与市民吵了起来,胡母更是与众人对骂。

  罗军未露面 家属赶到法院

  记者在法院许久未见原告之一的罗军露面。随后,记者获悉,法院工作人员去看守所提人了。原来,在取保候审期间擅自离开成都的罗军被成华警方从南京抓回后,就被刑事拘留。

  9时40分左右,罗军的姐姐和父亲来到法院。市民之前已从报纸上获悉罗军第二次抢劫的事,看到罗军的家人就开始谴责罗军恶习不改。记者试图询问罗军姐姐,有关其弟弟第二次抢劫的事,但她拒绝回答。她获知记者的身份后,更是非常反感,“媒体不帮我们,我对你们没啥好说的。”

  记者一直守在法院门口,但原告代理律师一直未在大厅出现。

  张德军享受明星般欢迎

  10时,张德军来到法院。他一出现,立即就受到明星般的欢迎。众多媒体记者涌上去,长枪短炮对准他。记者注意到,张德军新吹了头发,外套里穿一件崭新的浅色毛衣,整个人精神舒展,谈话间也满是笑意。

  “我一点压力也没有。”面对媒体,张德军神色轻松,“我相信法律会给我一个公正的判决。”他说,就算败诉,以后遇到对社会有害的人,他一样会去制止。接着,他满脸笑容地和代理律师握手。

  “基于对事件本身、对法律本身的理解,我认为应该胜诉。”张德军的代理人李启军律师对宣判结果持乐观态度。他表示,他现在心情平静,只等着法院宣判。

  庭审中法院宣判张德军无罪

  10时10分,记者进入大法庭。法院相当重视此次宣判,在法庭外特地设置了一个临时的安全检查系统,记者出示记者证后才得以进入。所有法警严正以待,法警队队长王凯还专门配置了平时少用的对讲机,以方便现场人员调动。旁观群众开始坐到旁听席,四五名身穿法院工作制服的书记员在现场巡视。

  10时20分,胡远辉的妻子和父母、律师、罗军的姐姐和父亲进入法庭。

  10时24分,张德军坐在旁听席的第一排位置。接着,他被请到了被告人席位。

  10时26分,4名法警列队进场,分别站在被告人、原告席位附近。

  10时27分,刚被法警从看守所带回的个头矮小的罗军进入法庭,旁听席再次出现骚动。记者看到,他没有戴假肢,左小腿处空荡荡的。在上次开庭时,罗军还穿着西装打着领带,但这一次他只穿了一件皱巴巴的深色外套,胡子很长,下身穿一条脏兮兮的运动裤。罗军脸颊消瘦,神色疲惫,右脚穿着一只橙黄色的旧棉鞋。按照法警的示意,罗军坐在了靠近门边的位置。

  10时29分,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到庭。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后,审判长王泽文开始宣读判决书。记者注意到,罗军全然没了上次在法庭上的镇定。在审判长宣读判决书期间,大家都伸长脖子仔细倾听,罗军或低头绞动双手,或抬头茫然注视前方。判决结果宣布后,他也一直面无表情。

  最令人关注的时候到了,审判长开始宣布法院对该案的一审审判结果:“自诉人胡远辉、罗军为摆脱现场群众的追赶,驾驶摩托车以危险状态高速行驶,是造成摩托车侧翻的直接原因。被告人张德军为了阻止犯罪嫌疑人逃逸而被动地采取高速追赶行为,与本案损害结果的发生没有必然因果关系。”随后,审判长宣判:张德军故意伤害他人罪名不成立,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审判长话音刚落,旁观席立刻响起热烈的掌声。人们纷纷涌上去祝贺张德军。两名法警随即将罗军扶起离开。出门前,记者看到罗军向后张望了一下,眼神复杂地看了看身后喧闹的人群。记者冲上前试图采访他,法警立刻阻止了记者的采访。随后,法警迅速带走了罗军。

  宣判后,胡远辉的家人情绪失控,大吼着要上诉。同时,罗军的父亲和姐姐也表示要上诉。

  庭审后见义勇为者感谢市民

  审判长话音刚落,张德军就激动地站了起来,当庭表示要讲几句话。此后,由于法庭很快退庭,他满腹的感激根本来不及说出。

  昨日下午,记者给他打去电话时,他依然非常兴奋,“感谢法院还了我公道,感谢李启军律师对我进行的法律援助,感谢新闻媒体的关注,感谢关心我的每一位市民。”张德军说,这就是他在听到判决后,第一时间想说的话。

  张德军说,自从成了被告后,家人承担了相当大的压力。70多岁的母亲也因此病倒了很久。昨日,妻子去医院照顾生病的母亲,没能在现场看到他洗刷冤屈。宣判后,他立即给妻子和母亲打了电话,“母亲好高兴哦,希望她不再有心理压力,早点康复。”据张德军透露,法庭宣判后,他就不停地接到熟悉的或者不熟悉的人打来的祝贺电话,截至昨日下午6时他接了不少于100个电话。

  “任他们怎么辩,我坚信自己无罪。”对于原告方要上诉的决定,张德军说这是对方的权利,如果对方继续上诉他会积极应诉。

  新闻回放飞车追赶中 抢匪一死一伤

  2004年8月14日下午,成华区圣灯乡人民塘村3组的李女士遭两男子飞车抢夺项链。张德军等人闻讯后开上奇瑞轿车追赶抢匪至三环路龙潭立交桥。在逼停抢匪的摩托车时,两车相撞,开摩托车的男子胡远辉当场死亡,摩托车后座男子罗军受伤,此后左腿截肢。

  由于被抢项链价值未达到“抢夺罪”的定罪标准,警方此后按治安案件进行了处理。今年年初,成华区有关部门授予张德军等7人见义勇为奖。今年5月,罗军及胡远辉家属向成华区公安分局控告张德军,要求追究张的刑事责任,此后公安分局决定“不予立案”。

  2005年10月24日,成华区法院首次开庭审理此案。围绕奇瑞车和摩托车究竟谁撞谁、见义勇为是否过“度”等问题,双方展开了争论。

  最新消息抢匪再次抢劫被批捕

  记者从成华警方证实,罗军自诉张德军故意伤害一案立案后,又于2005年9月25日在成华区川陕路砂轮厂门口采取搭乘摩托车的方式实施抢夺。罗军被现场群众当场挡获。

  据悉,当时现场群众将罗军打了一顿,他的右脚也因此受伤。警方立案后,考虑到他的左腿残疾和右脚受伤,行动不方便,便允许其取保候审。罗军在第一次开庭后,未经警方同意擅自离开成都,远赴南京。今年10月28日上午,成华警方在南京一家招待所找到罗军,并将其押解回蓉。10月30日,罗军被警方刑事拘留。

  昨日,记者从警方获悉,警方已于11月下旬将涉嫌抢夺的罗军向成华检察院报捕。昨日下午,记者从检察院方面获悉,罗军已于上周被正式批捕,目前关押在看守所。罗军状告张德军一案宣判后,法院将对其抢夺案件进一步调查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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