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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时评:想起了“狗鱼被判淹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09:52 新桂网

  3月1日下午,在一名女医药代表走进西安市儿童医院急诊科医生办公室并紧紧关上门后,守候多时的记者立刻冲进去,将刚刚收下红包的医生堵在屋内,在还没来得及离去的女医药代表的提包内,发现51个装有写着姓名的红包(新闻详见本报今日18版)。

  又是记者揭黑!笔者很为记者的勇气和良知感动:不顾安危,伸张正义,揭露丑恶现象:饭店用地沟油,月饼用陈馅,猪肉注水……可感动之余,笔者不禁疑惑
:黑幕为什么总由记者揭?

  就拿医生收取医药代表的回扣问题来说吧,不说这个秘密已经是地球人都知道了,就其交易过程,并非滴水不漏,连非专业人士记者都能当场抓现行,何况那些专职执法人员呢?

  记得有这么一则寓言,说狗熊犯罪,要受到审判,狗熊送给检察长兼审判长狐狸不少蜂蜜,于是狐狸判狗熊一个冬天不许出门;狗鱼涂炭生灵,罪可当诛,狗鱼送给狐狸不少鱼,狐狸判决把狗鱼扔进河里淹死!从表面看,狐狸并没徇私枉法,但其判决却并没对罪犯起到任何惩戒作用——狗熊冬天正好冬眠,狗鱼会水,自然淹不死。

  再回到医生收回扣的问题上,法律规定不可谓不严,既然技术上不存在什么难题,恐怕是出现了“狗鱼送鱼”这样的事,狐狸既然收下了鱼,狗鱼还怕什么呢?这里就出现了谁来监督执法者的问题。等什么时候,我们的制度能够彻底使狐狸不敢收狗鱼的鱼了,或许那时候记者揭黑这样的事,就不会这么多了吧。

  (周伟娜)编辑:马骎作者:周伟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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