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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将逐步推广医疗机构间检验检查互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10:28 大华网-汕头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3月2日电(记者朱玉、刘奕湛)记者近日从卫生部获悉,卫生部将逐步推广医疗机构间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互认。在医疗机构间互认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对于合理、有效利用卫生资源,降低患者就诊费用,简化患者就医环节,改进医疗服务,在医疗过程中体现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都具有重要意义。

  据卫生部介绍,医疗机构间检查互认包括检查资料互认和检验结果互认。开展医疗
机构间检查互认工作首先要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各级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的监督管理,促进医疗机构对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等实施质量控制,参加质量评价,推动医疗机构间的技术交流、技术沟通、技术支持,促使医疗机构为开展检查互认奠定工作基础。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辖区医疗机构实际状况,合理确定开展检查互认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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