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云财政收入10%治理农村环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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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10:28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董少东)农户改建一个环保公厕,县政府奖励300元;安装一个太阳能热水器,县政府扶持出资400元……记者昨天从密云县获悉,该县提出结合国家级生态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针对农户的奖励政策,并确定今后将拿出每年县财政收入的10%用于改善农村环境。 去年,密云县实现财政收入7.59亿元,根据“县财政收入10%”用于农村环境建设的
副市长牛有成出席了密云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会议。他在会上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要创新工作思路,跳出农业看农业,跳出山区看生态,重新认识农业的价值、生态的价值。密云县要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做好山水文章,打好生态品牌,促进全县各项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网络编辑:张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