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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新农村出新招 镇江活化农村集体土地使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10:36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镇江市委市府昨日颁发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5项政策措施中,“深化土地使用制度”一项最受农村干部群众关注。

  此项政策规定,一、充实完善土地流转机制。在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转让、转租和抵押(房地产项目除外)。二、积极探索被征地村组集体建设留用地制度。即在被征地农民自愿和实行调田安置的基础上,在国家
征用或征收的建设用地中留出5 10%,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经济。三、建立宅基地的合理置换机制。允许农村宅基地实行有偿退出,加快解决农村空居房和空心村的问题,对退出老宅基地的农户,免除新宅基地的各项费用。四、鼓励开展土地整理。实行镇村建设用地减少与城镇建设用地相挂钩。通过村庄整理净增加的耕地面积,可以按照规定核定为年度计划用地计划指标,全部留在辖市区使用,所产生的土地纯收益安排不低于30%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镇江出台的这项政策为发展壮大农村的村级经济注入新活力,土地的活化将推进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农村经济股份合作以及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砝码也大大地加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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