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站开进村委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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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12:42 新闻晚报 | |||||||||
晚报讯 记者昨天获悉,金山区将于今年底之前在全区所有村(居)委会全面建立法律援助接待站。日前,金山区司法局制定下发了《关于推进村(居)委会法律援助接待站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接待站的工作职责:一是接待本辖区内居民和在本辖区工作的外来人员法律援助申请,并向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上报;二是接待本辖区内居民和在本辖区工作的外来人员有关法律问题的来电来信来访;三是向来访者免费发放法律援助等法律宣传资料;四是对区法律援助中心或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转交的民事纠纷进行调解。接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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