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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个月净“赚”285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12:42 新闻晚报

  以即将上市为名,诱人购买外地未上市股票,一家投资咨询公司,通过这种手段在8个月的时间里赚了285万元的营业额,可上市迟迟没有消息,285万元也没了音讯,股民们这才知道上了当。昨天,这起非法销售未上市股权案在浦东新区法院开庭审理,三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虚假出资罪、非法经营罪被提起公诉。

  公司为空壳

  涉案的这家方锦投资咨询公司的总经理方某、副总经理倪某和业务经理张某都接授过高等教育,最大的年龄不过31岁。三人曾在首德投资咨询公司(已注销)共事,他们发现未上市公司股权转让这一块利润丰厚,便于2004年8月筹备成立自己的公司。

  根据当时的公司法,有限公司的注册资金为50万元。

  三人找到一家私营经济城为其垫付了这笔资金,成立了方锦公司,法人代表为方某,经营范围为投资咨询。公司成立后,三人租赁办公室、招聘业务员,安装了20门电话,所有事项都围绕未上市公司的股权代理销售展开,尽管他们并未取得证券经营许可。

  每股赚2元

  由于有过投资咨询公司业务员的经历,三人很快找到了西安技术产权交易中心,联系到了西安汉鑫、西安天安制药和西安旺大三家并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对方与他们约定了每股4元多人民币的对外销售价格。

  通过随机拨打电话,谎称免费开办投资咨询讲座的方式,方锦公司迎来了它的第一批客户。寥寥数语之后,业务员便开始诱导客户购买上述三家公司的股票,并称其上市之后收益客观。在方锦公司成立后的8个月内,先后有55人以每股4至4.5元的价钱购进了这三家公司的个人股东的股权,非法经营额达285万元。

  根据约定,方锦公司仅以每股1.8至2元的价格汇款给西安这三家公司,剩下每股2元左右就成为该公司的盈利收入。据被告方某讲,这些盈利中100万元用于公司用度和员工工资奖金,另外的几十万元则由方、倪、张三人个人分得。

  三人称不知非法

  在法庭上,被告方、倪、张某均称,三个人在首德公司做业务员时,做的就是股权转让业务,该公司也注册为投资咨询公司,他们并不知道股权转让是特许业务。在西安技交所申请会员资格时,对方也没有说过他们不能做这项业务。不过,在方锦公司,公安人员曾搜查出一份伪造的产权经济资质证书。

  三被告还表示,他们并没有向客户承诺,三家公司的股票一定能够上市,而且,他们向客户提供的三家公司的资料也是西安方面提供的,并不是他们编造的。方某还称,即便股票不能上市也可以分红,但在方锦公司成立8个月时间内,客户们并没有得到任何分红。

  公司至今未上市

  据公诉机关披露,西安汉鑫公司宣传中,称其税后利润为5582万元,实际上其自成立以来,纳税记录为零。西安天安制药公司的境外上市批复函也是伪造的,这三家公司至今都没有上市。公众无从了解他们真实的经营状况,也没有与这三家公司签订股权回购协议,所以,他们投入的资金处于极不安全状态中。

  在法庭上,第一被告方某和第三被告张某的辩护人为他们作了无罪辩护。他们认为,被告的案发和审理正好跨越了新旧公司法、新旧证券法的交替,应该遵循刑法中从旧兼从轻的原则。作者:□记者 李胜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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