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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今年要评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1000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12:44 扬子晚报

  本报讯记者上午从省政府获悉,今年我省将评选表彰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1000名,并首次明确规定进城务工人员评选名额应占一定比例。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就此发出通知,标志着5年一次的省劳模大评选开始启动。

  此次推荐省劳模和先进工作者的范围是:2001年以来,在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工人、农民、科教人员、企业管理人员、机关工作人员及
其他社会各阶层人员。评选对象一般应从市级劳模、先进工作者或已取得相应荣誉称号的人中推荐。事迹突出、有特殊贡献且符合评选条件的其他人员也可以推荐。

  名额分配及评选办法:以2001年省劳模和先进工作者分配比例为基础,并依据各市城乡就业人口、经济发展水平和税收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其中,企业一线职工不低于总数的30%,农民不低于总数的25%。各类企业负责人不超过总数的12%,妇女、少数民族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应占一定比例。凡所在单位党的组织关系在我省的个人均参加所在地评选。推荐人选应从基层单位自下而上产生,逐级审核后以各市和各有关部门名义推荐。推荐人选必须认真履行包括职工代表大会(居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等民主程序,并先后在本单位、本地区和全省范围公示。

  按规定,凡违反国家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拖欠职工工资、欠缴职工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保险,没有依法组建工会的企业,其负责人不能参加评选。推荐人选是党政机关(含群众团体)负责人的,须经纪检、监察部门签署意见,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党政机关(含群众团体)中厅、局级以上(含厅局级)领导干部不参加评选。县、处级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加评选。对受表彰人员,将由省政府分别授予“江苏省劳动模范”或“江苏省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奖章和奖金。

  (祖六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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