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缴伙食费休想住学校 校长称是怕学生乱花钱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14:56 光明网 | |||||||||
南京第66中学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学生说,从去年开始,宿舍管理处就要求,住校生每个月都必须按时在饭卡上充规定金额的伙食费。伙食费的标准是每天10元,根据每个月学生在校天数的不同,伙食费也有所不同。如果住校生不愿意,不在规定时间内往饭卡里充值,就会被取消住校生资格,不准住在学校宿舍。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到南京第66中学胡校长。胡校长马上表示,为了加强对住校生
记者又找到了宿舍管理处的负责人盛老师。盛老师介绍,凡是要求住校并且具备住校条件的学生,在入住之前由学生家长和他们单位签订一份住校协议。住校协议上规定住校生必须充伙食费。 记者拿到了一份住校协议,上面第5条规定:“为了确保住校生人身安全和食品卫生安全,住校生必须每月按时充值,在学校食堂就餐。若有违反,住校生管理处有权勒令该生停止住校。” 记者问:“10元的伙食标准是怎么算出来的?”盛老师说:“10元的伙食标准基本能让大多数同学吃饱吃好。”盛老师强调,每月充在饭卡里的伙食费,如果到学期结束没有用完,将会统一退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