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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户分离者符合自采暖补贴条件也可申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15:51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孙颖 通讯员李祥禄 李蒙)“我的户口在东城区,前年我在朝阳区买了房子,现在就住在朝阳区,采暖方式也是你们说的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方式,那我也符合申领自采暖补贴的条件吧,我应该找哪儿申领呢?”昨天下午刘先生将电话打到市政府便民电话,询问人户分离的情况如何申领补贴。记者从市政管委了解到,像刘先生这样人户分离的情况是可以申领自采暖补贴的,他要带齐证明到他的单位进行申领。

  随着时代的变迁,许多人经过搬迁和买房后,都已经不住在原户口所在地了。市政管委的工作人员表示,如果自采暖用户属于这种人户分离的情况也不用担心,因为这次出台的办法规定,只要是具有本市城镇居民户口,并且在本市的住宅采用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方式的居民,不管是否是人户分离,都可以享受自采暖补贴。

  在关于自采暖补贴的众多咨询中,许多市民都很关心这一补贴的资金来源,带着这一问题,记者采访了市财政局的工作人员。市财政局的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道,这次实行的北京市居民住宅清洁

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是由各单位发放,根据单位性质不同,经费渠道也各有不同。对行政机关和财政全部补助的事业单位而言,自采暖补贴资金由同级
财政部
门在部门预算中安排。对财政部分补助的事业单位而言,自采暖补贴资金与职工宿舍取暖费资金渠道一致。而对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和企业而言,自采暖补贴资金则由其自行解决。

  鉴于市民非常关注自采暖补贴问题,询问的问题涉及内容较多,本报版面有限无法一一为您解惑,经多方联系,本报将发布这一暂行办法的主要部门的咨询电话公布如下,以便市民咨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12333;市环保局:12369;市地税局:12366;市民政局:67198302;市人事局:65249721;市监察局:83671199;市供热办:62357575;市国资委:83970543;市老干部局:6448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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