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巴起火致16人死亡事故系车辆漏油自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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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18:14 新华网 | |||||||||
3月1日拍摄的事故现场。新华社记者 蒋桂斌 摄 3月1日,工作人员在事故现场紧急处理。 新华网广西频道3月3日电(记者 蒋桂斌) 记者从广西南宁市消防部门了解到,“3·1”四川客运大巴起火特大伤亡事故原因初步查明,大巴属于自燃,主要是大巴的柴油机漏油,由于正在运行的柴油机表面温度很高,引发起火。此外,大巴安全门没有手动开关、车上没按安全规定配置破窗逃生锤,导致一些乘客未能及时逃出,加重了伤亡程度。 3月1日,一辆从四川射洪开往深圳龙岗、车牌号为川J31882的四川客运大巴,在广西
消防部门经过现场勘察,发现大巴上没有按规定在车窗边配置破窗逃生锤,而车窗都是硬度和厚度较大的有机玻璃,导致大巴起火后,乘客拼命用拳头砸、用脚踢玻璃,但仍难以破窗逃生;此外,大巴安全门没有手动开关,大巴起火烧坏电线致使电动门失灵后,乘客无法从主要逃生门逃出。记者就此询问了多名事故幸存者,他们均证实:“根本没看到车上配备任何锤子,上下车的电动门关得死死的,坐在车头前排的乘客和司机都及时从车头的门窗跑出来,但后排乘客怎么用拳头和脚砸、踢车窗都破不了窗,活活被烧死。”此外,幸存者们还反映,他们乘坐的大巴上“带病上路”,从四川射洪县出发到广西横县一路上,大巴曾多次维修。对于他们反映的情况,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取证。目前,事故伤员病情稳定,没有生命危险,其他生还人员陆续被送回家乡,事故调查取证及善后工作仍在紧张进行。(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