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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大部分航线经营放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4日00:40 新京报

  民航国内航线3月20日起实行经营许可制度,北京、上海等繁忙机场除外

  据新华社北京3月3日电(记者林红梅)《中国民用航空国内航线航班经营许可规定》将于3月20日起施行。

  中国民航总局有关负责人3月3日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该规定改进了国内
航线航班管理办法。根据该规定,国内大部分机场之间的航线航班经营已放开,由航空公司自行安排,实行登记备案管理。下放了区内航线管理权限,按登记和核准两种方式实行民航总局和地区管理局两级分类管理。建立了评审委员会评审国内航线航班许可机制。

  这位负责人表示,一些资源紧张的机场、繁忙机场、飞行流量较大的机场以及在飞行安全方面有特殊要求的机场,其航线航班仍须民航总局核准。

  他介绍,民航总局本着市场开放,鼓励竞争,规范有序和统筹兼顾原则,从2003年起,通过开展广泛调研和研讨,逐步放宽了国内航线经营许可管理。

  他进一步说,今年夏秋航季,国内有115个机场之间的航线航班完全放开,不限制航空公司的数量,不限制航班班次。须经民航总局核准的只有吞吐量排名前20位的机场之间的航线航班,以及往返于北京、上海虹桥和浦东、广州、深圳、成都、昆明、大连八个繁忙机场之间的航线航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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