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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医保费须出示身份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4日01:20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合肥市职工张祥咨询:我参加了医疗保险,除住院费由市社保局结算外,门诊费部分由社保局每月按一定数额打入由银行开户的存折中。参保人员凭存折、密码应该就能支取。可我每次取款时,除存折、密码外,银行还要求出示身份证或医保证,否则拒绝办理。这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工作人员答复:省直单位参保人员支取医保账户资金,银行方
面确实要求出示身份证和医保证。这是因为目前参保人员持有的只是一个账户,不能等同于存折,且只能取不能存,为了保证资金的安全,须出示相关证件。

  省劳动保障厅医保处工作人员说,在其他一些省区,社保部门对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的管理更为规范和严格,一般使用仅限于医院门诊或药房,有的地区在个人支取时还需要相关部门提供资金使用证明。随着我省相关硬件系统的完善,我省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管理也将朝着更规范的方向发展。

  (本报记者 李志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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