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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奖抽来“烦心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4日01:20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本报讯2005年11月,就职于省城一家大企业的小梅在某小区买了一套房子。春节前,开发商请500多户业主吃饭、抽奖。幸运的小梅中奖了,这本是件让人开心的事,可现在大奖却成了小梅一家人心理上的大包袱。

  小梅告诉记者,筵席上抽的最高奖是两张欧洲五国八日游的票,每张票价值九千八百元。她抽到了两张这样的票。当时一家人都开心坏了,她也一个劲盘算着今年3月底的这趟
欧洲之旅。可是,眼看着要办签证了,小梅却因为单位里出了点事实在走不开。父母亲年纪也大了,不放心他们单独出远门。于是,小梅找到开发商,想要协调一下。谁知,开发商告诉她,这个奖既不能退更不能折现;要是业主不能去,就一定要业主的直系亲属才有资格去。小梅一下子没了辙,家里亲戚问了一圈,嫌远都不去。一边是价值近两万元的旅游,一边又不能去,这一个月来小梅天天为这事犯愁。

  记者联系到开发商,接待员说,这个大奖就是为了感谢业主们设的,为的也就是让业主受益。由于是和一家大型旅游公司共同做的活动,所有奖项不退、不折现也不能转让。3月底就要组团出发了,要是小梅一家没有时间,这两张票只好作废。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省消协和金亚太律师事务所的杨勇律师。消协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房屋开发商和业主并没有就此事订立书面协议,并未规定奖项可退或者折现;另外,活动是开发商针对业主举办的,开发商的做法无可厚非。杨勇律师说,这件事开发商不需承担责任。开发商和业主在这件事上形成了一个约定,如果业主可以去欧洲游玩而开发商无法兑现自己的承诺,那么开发商就应该负违约责任;而现在是业主自己没办法去欧洲,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业主有违约行为。至于奖项的退换或折现,需要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开发商不同意,也不需负任何法律责任。 (杨金菊本报记者 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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