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申报应设家庭税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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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4日01:39 时代商报 | |||||||||
时代商报讯 据信息时报报道,在本次政协大会开幕之前,广州市原政协主席、本次大会特邀委员陈开枝计划向大会提交《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应以家庭为主的建议》,建议照顾工薪家庭的实际情况,以家庭申报缴纳为主,设立家庭税号。 陈开枝在建议中表示,当前个人所得税的申报以个人为主的做法,主要有两方面的缺陷:一是收入越单一的人缴税越多;其次同样收入的纳税人,其负担不同,而费用扣除额
针对这一系列的问题,陈开枝认为应实行以个人所得税以家庭申报缴纳为主,个人申报缴纳为辅的办法。这样一来,可以避免用纯粹以个人收入来确定其纳税水平的弊端。为更好地发挥个人所得税对高收入的调节作用,在课征制度上,应改个人征收为家庭个人综合征收制,改月征收为年征收。对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经营收益等经常性所得纳入综合征税项目,采用超额累进税率,按年计算,按月(或次)预缴,年终汇算多退少补。其他所得,特别是对于一些不具综合性质的项目如偶然所得、使用费转让所得等,仍然采用分类征收的办法。陈开枝委员在实地考察时了解到,美国、加拿大两国均以家庭为单位申报缴纳个税,以达到均衡税赋的目的。此外,陈开枝还表示,在实施个税以家庭申报缴纳为主,设立家庭税号,这样既减轻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又照顾到家庭实际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