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我市出台国资监管制度 国企领导不称职诫勉整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4日01:51 青岛新闻网

  早报讯记者昨日从市国资委获悉,我市出台《市政府国资委监管企业领导人员谈话制度》,在国有企业领导人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倾向或有不称职行为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并限期整改问题。

  据了解,《谈话制度》明确的对象为市政府国资委权限内管理的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的党委会成员、董事会成员和向国有参股公司派出的股东代表、董事。谈话类型
主要有定期沟通谈话、重大事项谈话、警示谈话和诫勉谈话。其中对权限内管理的企业领导人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已出现违规违纪行为但尚构不成纪律处分、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确定为E级档次等问题的,将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诫勉谈话要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并发“诫勉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

  (记者 刘延青)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