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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首次运用治安管理法处罚站街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4日02:32 南方新闻网

  本报讯 (记者丰雷 通讯员 刘红焰)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首日,4名站街招嫖女子落网,前日被警方处以5天治安拘留。据介绍,这是深圳警方首次运用新法作出行政处罚。

  据介绍,3月1日22时30分,警方在福华路发现两名可疑女子拦停一辆慢驶的车,并与车内人员搭讪。民警遂将两女子及车上人员带回派出所调查。经询问,两女子承认招嫖事
实,车上男子也证实其在慢驶寻找路口时,被这两名女子截停同时询问其是否需要性服务的事实。23时30分,警方又在南湖路上查获两名涉嫌招嫖的女子,经带回派出所问话,两女子也承认了招嫖事实。

  前日,警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上述4名涉嫌路面招嫖的女子处以治安拘留5日的处罚。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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