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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车喊话必须说“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4日02:39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张涵)民警驾驶警车喊话时必须使用规范用语。昨天,公安部发出通知,要求公安民警驾驶警车执行公务时的行为要尽量少使用警灯、警报器,非执行紧急任务,警车不得停放在娱乐场所门口。

  公安部要求,驾驶警车执行紧急警务活动时,尽量不使用或少使用警灯、警报器;执行非紧急警务活动时,不得使用警灯、警报器或将警车停放在高级宾馆、饭店或娱乐场所
门口;在明令禁止鸣警报器的路段、区域和时间,不得鸣警报器;执行非紧急警务活动,严禁闯红灯和闯单行线、禁行线,不得超速行驶、强行超车、逆行。

  公安部要求,民警在驾驶警车执行警务活动需要喊话时,应使用规范用语,严格禁止在喊话时对群众态度蛮横,语言生硬,对违反警车管理使用规定拒不整改的民警,要给予纪律处分,同时要视情节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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