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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推广为民服务代理制“章丘经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4日02:50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3月3日讯(记者庄云锋)群众想办什么事,只需向身边的代办员说清楚,代办员就会根据有关规定,立即协调相关部门为群众服务,直至达到群众满意。章丘实行的这种努力使群众“大事不出乡镇(街道),小事不出村(居)”的为民服务代理制,让百姓真正感受到了先进性教育活动带来的实效。今天上午,我市召开推广为民服务代理制现场会,向全市推广章丘的经验做法。

  市委副书记、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雷建国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殷鲁谦主持会议。

  章丘所实行的为民服务代理制,主要做法是:群众申办事项,先由村代办员受理、登记,并负责到乡镇为民服务大厅办理,乡镇为民服务大厅受理后,属镇级审批的事项,由乡镇代办员转交承办单位办理;属市级审批的事项,由乡镇代办员到市为民服务中心和相关部门分中心办理。为民服务代理制的实行,让群众不出村就可以办成事,变群众跑为干部跑、变多次办为一次办、变被动办为主动办,有效解决了群众办事难的问题,大大提高了为民服务的质量。群众只要进一个门、认一个人,跑最少的路,小到孩子无人照料、婚姻家庭受到挫折,大到子女上学、创业办证等事情都能及时得到解决。

  在现场参观了章丘三级为民服务网络后,与会人员对这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创新性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从章丘实践看,实行为民服务代理制,是在新的经济社会发展条件下,适应农村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变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改进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切实解决群众办事难的一项新举措。会议要求,各级要充分认识推广为民服务代理制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突出重点,把握关键,积极稳妥地推广为民服务代理制。要坚持正确的方向,准确把握推广为民服务代理制的原则要求:一是坚持群众需要第一的原则,从群众最急、最盼、最难、最怨的事情做起;(下转第三版)

  二是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向群众公开服务项目、办事程序、完成时限等;三是坚持依法、照章办事的原则,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四是坚持无偿服务原则,除国家明文规定的成本费用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收取代办费或其他手续费用,严禁搭车收费,以权谋私;五是坚持因地制宜、逐步推进的原则,针对不同情况,分类指导。

  为更好地推广为民服务代理制,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将于近期出台指导意见。会议要求,各地要突出工作重点,建立健全工作网络,待指导意见出台后,立即明确服务内容和范围,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为民服务代理运行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重点抓好受理环节、承办环节、回复环节。要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坚持上下联动,形成纵横相连、协调配合的服务代理系统。推广为民服务代理制要与农村先进性教育活动有机结合,积极探索创新、加强督促检查、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取得实效,努力把为民服务代理制办成群众满意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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