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通知要求规范警车喊话用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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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4日02:52 新晚报 | |||||||||
据新华社北京电(记者 李菲)针对一些民警在驾驶警车执行警务活动中随意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在喊话时对群众态度蛮横,语言生硬的现象,公安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民警驾驶警车执行警务活动及执勤用语。 通知强调,执行紧急警务活动时,尽量不使用或少使用警灯、警报器;执行非紧急警务活动时,不得使用警灯、警报器或将警车停放在高级宾馆、饭店或娱乐场所门口;在明
通知指出,民警在驾驶警车执行警务活动需要喊话时,应使用规范用语,做到态度和蔼,用语准确、简练,吐字清晰。同时,公安部还宣布了10条驾驶警车执行警务活动的规范用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