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户口准入制”呼市拒执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4日02:57 东南快报

  从2006年1月1日起,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为基本落户条件的“户口准入制”,户口迁移不受农业、非农业户口性质限制,落户不再受房屋面积限制,保障公民迁居和户口迁移自由。此举使内蒙古成为全国户籍管理最宽松有序的省份之一,而呼市则是新制度的试点城市之一。

  得知户籍政策调整的消息后,张女士兴冲冲地去给女儿办户口。可得到的答复却是
呼市公安机关不执行新户籍制度。

  户籍新政

  只是一纸空文?

  张女士告诉记者,她的丈夫在国企工作,户口属于呼和浩特市的集体户。她家在呼市买了一套53平方米的住宅和一个12平方米的小商业店铺,其中只有小商业店铺的房产证是她丈夫的名字。2003年,女儿出生后去上户口,户籍民警告诉他们,由于孩子的父亲是集体户口,其名下又没有属于自己的住房,孩子父亲的户口迁不出来,孩子也就不能随父落户。从2003年起,他们一直在想办法,“即使将53平方米的房子改在丈夫的名下,也达不到60平方米住房的落户条件”。

  就在他们作难时,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出台了新的户籍管理制度,落户不再受房屋面积限制。当他们拿着手续去给女儿上户口时,他们得到的答复是“呼市不执行新户籍制度”。这让张女士非常不解:难道自治区公安厅出台的户籍管理新政策只是一纸空文?

  呼市担心

  人口扩大后遗症

  呼市公安局为何不执行自治区公安厅的新户籍制度?对此,呼市公安局户籍管理科科长汪华的解释是:自治区公安厅从1月1日起执行的新户籍制度基本上与呼市的户籍管理办法一样,不同的只是取消了上户受购房面积限制和对商品房的限制。这两点如果要取消,会带来方方面面的社会问题,这是一个系统的配套工程,需要社保、房产、教育等部门出台相关政策。作为服务地方的呼市公安局要执行新政策,还得经呼市政府批准认可。

  自治区公安厅

  新户籍仍会执行

  新户籍制度将何去何从?自治区公安厅户籍管理处负责人表示,新户籍制度仍会执行。这位负责人介绍,为了取消城乡二元户口,消除城乡壁垒,取消附加在户口上的各种特权和利益,自治区公安厅向全区公安系统下发了实施新户籍制度的指导意见。

  然而文件下发至今,自治区大多数地方并没有实行。地方普遍认为,把户籍制度完全放开,不切合地方实际。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