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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要求须严格使用规范用语 执行公务禁喊“让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4日03:10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李剑英)公安民警驾驶警车执行警务活动时警车喇叭时常传出“让让”,从现在开始“让让”将变成“我们正在执行公务,请让行”。公安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民警驾驶警车执行警务活动及执勤用语,以保护交通参与者合法权益,树立和维护公安机关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通知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严格按照《警车管理规定》使用警车,严禁使用警车从
事非警务活动。驾驶警车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按照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交通民警指挥手势通行,服从执勤交通民警的管理。

  通知强调,执行紧急警务活动时,尽量不使用或少使用警灯、警报器;执行非紧急警务活动时,不得使用警灯、警报器或将警车停放在高级宾馆、饭店或娱乐场所门口;在明令禁止鸣警报器的路段、区域和时间,不得鸣警报器;执行非紧急警务活动,严禁闯红灯和闯单行线、禁行线,不得超速行驶、强行超车、逆行。

  通知指出,民警在驾驶警车执行警务活动需要喊话时,应使用规范用语,做到态度和蔼,用语准确、简练,吐字清晰。对违反警车管理使用规定、拒不整改的民警,要给予纪律处分,同时要视情节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10条规范用语

  1.我们正在执行公务,请让行。

  2.请“XXXX”号车让行。

  3.请“XXXX”号车停车让行。

  4.请靠右让行。

  5.请“XXXX”号车靠右让行。

  6.行人不要横穿道路。

  7.车队即将通过(车队通过),请靠右让行。

  8.车队即将通过(车队通过),请不要穿插车队。

  9.车队即将通过(车队通过),请车辆、行人注意避让。

  10.“XXXX”号车,请靠右停车接受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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