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发出通知警车喊话要和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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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4日05:52 深圳商报 | |||||||||
【据新华社北京3月3日电】(记者李菲)公安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民警驾驶警车执行警务活动及执勤用语。 通知要求,民警在驾驶警车执行警务活动需要喊话时,应使用规范用语,做到态度和蔼,用语准确、简练,吐字清晰。
公安部宣布的10条驾驶警车执行警务活动的规范用语如下: 1.我们正在执行公务,请让行。2.请“XXXX”号车让行。3.请“XXXX”号车停车让行。4.请靠右让行。5.请“XXXX”号车靠右让行。6.行人不要横穿道路。7.车队即将通过(车队通过),请靠右让行。8.车队即将通过(车队通过),请不要穿插车队。9.车队即将通过(车队通过),请车辆、行人注意避让。10.“XXXX”号车,请靠右停车接受检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