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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检收费:每户5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4日06:17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记者张松舒抒)昨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处干部杨继飞作客本报服务热线86613333-1,解答3月1日起正式实施《企业年度检验办法》后,成都企业如何年检的各种疑问。

  疑问1:何时年检?哪里年检?怎么收费?

  市工商局:年检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需参加年检的企业范围包括2005年12月31日前,在成都市[含区(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以及其他经营单位。企业可凭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就近领取年检报告书和年检指南,也可在成都工商公众网下载(网址:www.cdgs.gov.cn)。

  市工商局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工商年检窗口,统一受理市工商局注册登记的内资企业的年检。在区(市)县工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可直接到各区(市)县工商局指定的地点申报年检。按规定,每户将收取50元年检费用。

  疑问2:哪些企业在年检时要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财务年度审计报告?

  市工商局:1、依照《公司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期货经纪有限公司;2、2004年7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新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3、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监管中发现有问题和有群众举报,需进一步查实的企业。

  疑问3:如果企业没有在规定日期前进行年检,有什么后果?

  市工商局:企业有正当理由,不能在6月30日前提交年检材料的,可向市工商局提出延期申请,经批准,延期30天。企业因各种原因,未能在6月30日前办结年检的,市工商局将在9月30日前给予补检,予以警告,不处以罚款。

  年检期间,市工商局将对成都市各级工商部门的年检工作进行督察,同时开通举报电话85394278,凡发现乱收费等行为,可拨打该电话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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