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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政府能否处罚安全事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4日06:18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昨日上午,四川省政府法制办举行听证会,就《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制定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来自省级机关、基层安监部门、乡镇政府、生产经营单位的代表,以及从业人员、专家学者代表共24人围绕安全生产的热点问题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专项费用用于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自然需要经费投入,没有经费保证,安全生产也很难保证。《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在危险性较大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的制度,将这笔费用列入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生产经营单位按规定自行提取,专户储存,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并实行安全生产风险准备金制度,为安全生产提供保障。对此,大多数听证代表都表示赞成。

  乡镇政府有无安全生产执法权

  赋予乡镇政府安全生产执法权是《条例(征求意见稿)》中一个令人关注的规定,规定“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决定。”对此,听证代表从不同角度发表了意见,总体上认为这项规定很有必要,但要充分考虑乡镇政府的条件和能力。

  省安监局局长林书成解释这个问题时说,赋予乡镇政府安全生产执法权是一个创新举措,因为很多事故都发生在农村,而此前四川省进行的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建设取得了较好效果,希望把经过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方法上升到法律的高度。

  罚款上下限不宜过大

  《条例(征求意见稿)》用较大的篇幅,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作出了比较详细的处罚规定。但是,罚款的幅度也成为听证会上的一个焦点,许多代表认为,罚款幅度太大,比如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取得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经营”罚款额是“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这样不好操作。

  居民区附近杜绝危险源

  《条例(征求意见稿)》还要求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及设施,与居民区、学校及其他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有关规定。明确要求下列区域内不得建设居民区、学校及其他公众聚集的场所,包括: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区域安全距离内;重大危险源可能危及的区域;矿区塌陷可能危及的区域;尾矿库(含固体废弃物堆场)可能危及的区域等。

  民工代表提议:监管脚手架搭建

  《条例(征求意见稿)》对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设备设施、(施工场所)场内机动车增加了有关安全许可的内容,同时规定对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实行定点生产和经营制度。有听证代表认为,这样的规定有重复设置行政许可的嫌疑,而且“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实行定点生产和经营制度”有可能造成垄断经营。省安监局局长林书成解释说,这种安全许可是从设备的使用、管理的角度来进行监管,不涉及到许可的问题。

  来自省建三公司二分公司的农民工乐富全对设备与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具有切身的体会,他在发言中提出:希望工地上的脚手架要由专业施工队伍搭建,并加强监管,以免不专业的人搭建埋下事故隐患。

  实习记者王鑫记者向朝阳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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