敛财近亿 黑老大终审领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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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4日06:26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3月3日,张执新、张执文为首的特大涉黑团伙案在黑龙江高院二审终审,在鹤岗中院宣判。除上诉人夏友彪等9人因原审适用法律不当或量刑不当改判外,其余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均被驳回。 张执新、张执文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等多项罪名,于2005年8月19日分别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其他51人分别被判刑;齐齐哈尔市宇龙汽车维修有限公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以张执新、张执文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他被告人,利用国家工作人员庇护或纵容,为非作恶、欺压群众。自1990年至2003年3月间,先后实施了组织卖淫、组织淫秽表演、强奸、故意伤害等多种犯罪,致一人死亡,二人重伤,十人轻伤。张执新、张执文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违法犯罪手段获取了人民币1300余万元财产,成立了多个经济实体,共聚敛了近亿元的财产。他们还通过行贿等手段拉拢、腐蚀公安人员,为其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保护。(新华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