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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出台三个地方法规 南宁房产管理年内有"大动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4日07:37 新桂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徐庆成 实习生梁馨元)3月10日,记者从南宁房产管理局2005年度工作总结会议上获悉,年内除了完成建设300套廉租房和300套拆迁安置房外,南宁有望出台《南宁市物业管理办法》、《南宁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和《南宁市廉租住房管理实施办法》。同时,还将筹建房产中介协会,规范行业管理。

  年内建300套廉租房

  据悉,去年南宁市房产管理局已对南宁市22774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家庭住房状况进行调查与汇总。今年,该局将严格按规定开展低收入资格审查和配租,加大廉租住房实物补贴改为货币补贴发放。

  南宁市房产管理局局长周志波在会上透露,2006年该局将全力完成建设300套廉租房和300套拆迁安置房,做好安置房源贮备。同时,还配合开发企业做好朝阳路步行街、“三街”(香港街、澳门街、广东街)拆迁工程等南宁市重点工程中涉及直管公房的拆迁安置,全面完成桃花源经济适用房项目建设。

  成立协会规范房产中介

  今年,南宁房产管理局将筹建房产中介协会,并对房产中介信用保证等级评比,在网上公布相关评比信息。现在房产中介日益增多,行业竞争激烈。而一些不法房产中介机构与房地产开发商“合作”,虚报信息、差价,哄抬价格来欺骗消费者。

  特别是有些不够资质的从业人员,也参与到房产中介工作中,危害了行业市场。

  对此,今年南宁房产管理局将筹建房产中介协会,对目前南宁市所有的房产中介统一“看管”,严格市场准入门槛。并将加强房产行业信用档案系统建设,把各中介机构的真实情况记录在档案中,向市民公开。届时,房产中介机构是否有市场准入“身份证”,房产中介结构因违规被投诉、查处等的情况,市民都可以从网上了解到。

  将出台三个“办法”

  记者还了解到,《南宁市物业管理办法》有望在今年出台。近年来,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出现摩擦后,但因没有一些小区因为没有业主委员会,许多业主维权屡屡碰壁。物业公司服务质量差、收费不规范不透明成为市民投诉的焦点。为此,今年南宁市房产管理局将配合有关部门,尽快出台《南宁市物业管理办法》。

  南宁市房产管理局物业处房管科黄文凯告诉记者,该办法对有关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等,如业委会的成立、物业管理招投标以及各方的权责,都作了详细的规定,“办法草案已经出来,目前正在进一步修订”。

  当日的会议还透露,《南宁市廉租住房管理实施办法》、《南宁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将相继出台。前者,将让更多的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享受从实物配租向货币转变的政策;后者则填补了南宁市住房公共维修管理的空白。此外,今年南宁市房产管理局还将就《南宁市村镇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进行前期调研和草拟。

  南宁市房产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出台《南宁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很有必要。目前南宁市内大部分住房,都是上个世纪80年代建造的,如今很多房屋已经进入维护期。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国家建设部1998年出台的有关政策明文规定,以房屋交易价的2%作为维修费,由受益者也就是业主负责。

  之前,桂林、梧州等地的一些房地产经销商,以帮付这笔费用来促销。不过,这笔费用大都已经打到房价之中。一旦住户房子出现问题,住户又要和物业、开发商理论,维修资金的问题还是得不到根本解决。即将出台的《办法》对什么是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及维修基金如何筹集等作了明确规定。据悉,《办法》出台后,这笔维修资金将由南宁房产管理局进行统一监管。

  编辑:韦怡作者:徐庆成 梁馨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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