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高级人民法院推出"七项规定"严明法官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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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4日09:04 青海新闻网 | |||||||||
青海新闻网讯 为了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职业道德,预防和减少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3月1日,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就全省法院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出台了“七项规定”,进一步约束和规范法官和法院其他工作人员业内外活动,树立人民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 “七项规定”的内容是:禁止接受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以及与案件有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不允许任何法院、任何个人违背七项规定。如有违反,除对违反“七项规定”的个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外,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对所在单位的直接领导、主要领导要予以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对违反规定,瞒案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一经发现,从严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作者:文玲 马兴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