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养老金年底实行计发新规 缴满15年计发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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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4日09:17 新桂网 | |||||||||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讯(记者庞纯钦 实习生温淘)养老金计发有变化,农民工、失业人员免费找工。昨日,记者在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区正加紧制定一系列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再就业、养老金等相关配套文件,今年将按规定改革养老金计发办法,基础养老金改为缴满15年计发15%,以后缴费每满1年增发1%;个人账户养老金改为根据城镇人口预算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据了解,计发办法将分新人、中人、老人的方式来设计。我区正在研究制定“中人”过渡办法,确保新老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合理衔接,新老计发办法平稳过渡。自治区的过渡办法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在6月底前报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备案,在今年底前全部实行新的计发办法。 今年我区就业再就业的目标是:城镇新增就业25万人,领取《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8万人。目前,自治区正在抓紧制定出台配套政策和实施办法,将于3月底前出台实施意见和配套文件。今年我区要继续组织开展“再就业援助”活动,落实相关扶持政策,促进困难就业人员再就业。同时,全面落实在公益性劳动力市场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的免费职业介绍。 目前,我区劳动协调机制还不健全,收入分配关系尚未理顺,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量不足,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情况仍然大量存在。对此,今年我区要在全区范围内推行以签定合同为基础的劳动用工登记制度,用三年时间实现各类企业与劳动者依法签定劳动合同,建立综合治理机制,加大拖欠工资的法律责任和对恶意拖欠工资行为的处罚力度。 编辑:韦怡作者:庞纯钦 温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