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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部分农村闪婚现象引发婚恋危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4日09:31 新华网

  新华网南昌3月4日电(记者胡锦武曾曦)“婚约保证金”能保证婚姻幸福吗?一种在江西出现的以男方交纳数万元“婚约保证金”迅速确定恋爱、婚约关系,并一同外出务工的新乡俗被称为“闪婚”现象。然而,记者近期在江西安义等农村采访时发现,“闪婚”现象已经在一些农村引发婚恋危机,不少婚姻悲剧开始浮出水面。

  每年春节都是部分农村青年男女恋爱结婚的高峰期,“闪婚”现象大多发生在春节
期间。记者近日从“闪婚”现象比较多见的江西安义县了解到,刚刚过去的2006年春节,外出务工前以“婚约保证金”形式签订合同确立婚约关系的农村青年正在大量减少,一些1-2年前以“闪婚”形式未婚同居、结婚的农村青年婚姻危机开始浮出水面,甚至一些婚恋悲剧已经发生。

  据安义县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负责办理婚姻登记的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尽管以合约形式确定婚姻关系,但最后能走到婚姻登记机关来办理结婚登记的并不多。一些在外出打工期间“移情别恋”的现象变得普遍,由此引发经济、情感纠纷也不断发生。

  据了解,从2004年到今年春节,安义县人民法院和乡镇司法所(站)审理或调解涉及“婚约保证金”的案件有80件。

  “因为一起生活前双方并不了解,你说我们现在有多幸福就很难说,生米做成了熟饭了,能有什么办法?”一名在南昌工作的走过“闪婚”已正式登记结婚的青年说,“要我再重新选择,打死我也不会现在这样。”

  据这名青年人介绍,他们村以这种形式结婚的青年人,感情很好、生活幸福的并不多,有些尽管没有

离婚,但有些家庭吵架现象严重,夫妻间感情冷漠,有的相互间就像陌生人。

  安义县人民法院院长梁洪告诉记者,“婚约保证金”纠纷最终诉诸法院的只是“冰山一角”,绝大多数的纠纷均在民间以“私了”的方式解决。随着“婚约保证金”数额的不断攀升,一些隐藏的社会矛盾可能激化,而可以预见的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今后因为此类现象引发的离婚案件也会有所增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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