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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通知要求 警车喊话要说“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4日10:21 大众网-鲁中晨报

  据新华社北京3月3日电 针对一些民警在驾驶警车执行警务活动中随意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在喊话时对群众态度蛮横,语言生硬的现象,公安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民警驾驶警车执行警务活动及执勤用语。

  通知强调,执行紧急警务活动时,尽量不使用或少使用警灯、警报器;在明令禁止鸣警报器的路段、区域和时间,不得鸣警报器。

  公安部宣布的10条驾驶警车执行警务活动的规范用语如下:1.我们正在执行公务,请让行。2.请“XXXX”号车让行。3.请“XXXX”号车停车让行。4.请靠右让行。5.请“XXXX”号车靠右让行。6.行人不要横穿道路。7.车队即将通过(车队通过),请靠右让行。8.车队即将通过(车队通过),请不要穿插车队。9.车队即将通过(车队通过),请车辆、行人注意避让。10.“XXXX”号车,请靠右停车接受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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