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人大议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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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4日10:24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3月4日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议案,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及有关部门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议事原案。宪法第7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分别提出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 根据《全国人大组织法》和《全国人大议事规则》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代表团全体会议、小组会议对议案进行审议,主席团可以将议案交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提出报告,由主席团审议决定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经表决,议案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