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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歌舞团团长被刑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4日13:25 扬子晚报

  昨日15时许,记者从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检察院得到确切消息,辽宁歌舞团团长李绍栋涉嫌贪污、受贿已被刑拘。

  当日,在辽宁歌舞团的办公楼里,记者从工作人员那里了解到:“我们团长最近有点情况,已经一周没来上班了。”记者拨打辽宁省文化厅办公室的电话,多名工作人员表示“不了解情况”。辽宁省文化厅监察处的办公电话则始终无人接听。记者拨打辽宁歌舞团有
关领导的手机,全部关机。

  皇姑区人民检察院侦察监督科的相关负责人表示:“案卷已经按法律程序送到我们这里,尚未正式批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具体金额不能透露。”

  昨日,记者还在辽宁歌舞团大院里了解到一些员工对李的印象。

  一位不愿具名的员工对记者说:“李2002年来的时候进行了一些改革。比如,要求歌舞团员工必须卖多少张票,票价最低80元,级别不同要求卖出的票数也不同。我们这样的普通员工,还有一些新来的,卖不出去的票只能自己掏钱买下,有的人月工资也就800多元。”一所艺校的校长李远(化名)曾在歌舞团担任副团长。他对李的描述是:“我和李绍栋没有搭过班子,他是2002年11月过来当团长的,(他)年轻的时候是跳舞蹈的。”

  经多方查找,记者在一本《艺教帅才——李绍栋》的书中得知李的一些经历。李绍栋,1949年出生。14岁从抚顺市十一中学选调到沈阳体育学院运动系体操队。1970年,李绍栋调到沈阳市歌舞团,开始舞蹈生涯。1990年,李绍栋担任沈阳歌舞团副团长。1992年底,沈阳歌舞团与沈阳曲艺团合并为沈阳艺术团,李绍栋担任团长,曾获德艺双馨艺术家称号。(据华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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