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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合法方式反映合理诉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4日14:42 深圳晚报

  深圳法律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维稳出谋划策并提醒市民

  以合法方式反映合理诉求

  本报记者赵笑梅报道昨天,市维稳及综治办和市司法局邀请11名深圳法律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举行维稳座谈会,11名律师代表深圳3700名执业律师表达了坚决维护法律尊严
,维护深圳社会稳定,积极参与构建和谐社会、法制社会的坚强决心。座谈会上,律师们谴责了刚刚被公处的6名犯罪分子组织、领导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与会律师还就如何妥善处理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从法律工作者的角度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建立社会公平保障的立法体系

  刚开完广东省第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的省人大代表、深圳市人大法制委委员张丽杰律师深有感触地说,在刚刚审议通过的《省政府工作报告》和《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纲要》中,明确提出“应强化深圳对全省经济的龙头带动作用”其中明确提出“要把深圳建设成为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国际性城市”。要实现这样的宏图大略,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是前提是保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已经直接关系到整个发展的大局和和谐社会目标的实现。她建议,深圳要着手建立社会公平保障的立法体系,制定体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良好法律,特别是在社区建设基层基础和城市管理、非户籍人口的管理、社会公平保障体系的建立以及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立法、司法、行政执法和法律服务的系统工程建设上建立长效机制。同时,深圳应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建立健全法律监督机制强化法制宣传教育,树立全社会崇尚法律尊重法律信仰法律维护法律的社会氛围。

  市政协委员、市律协新闻发言人于秀锋,市政协委员杨一平律师,都以法律工作者的身份提醒上访群众,上访必须符合《信访条例》的相关规定,一次上访人数控制在5人以内;堵路、围堵国家机关是严重违法行为,影响恶劣的,还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示威游行必须得到公安机关的批准,没有得到批准而擅自组织游行的就属于违法行为。

  座谈会上,许多律师都提到应充分发挥律师在化解社会矛盾、人民调解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独特作用。当纠纷矛盾出现时,律师能运用自己的特殊身份和专业法律知识,依法协调和解决这些矛盾和纠纷。

  重视普法理性实现合理诉求

  市政协委员张志、霍庭,福田区政协常委康晓岳提到,应重视普法工作在维稳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他们认为,一些法律意识淡薄的市民,当遇到问题时,往往不知道该怎样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或协商调解解决问题;还有些当事人误以为法律对非法集会、游行“法不责众”。他们建议,应通过加大普法力度,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使得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发生纠纷时习惯于通过法律途径,理性地实现其合理诉求。

  市政协委员高树律师还对人民调解在维稳工作中起到的重要作用发表了看法,他建议深圳应组成由法律援助、社区基层组织、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共同组成的工作机构,使人民调解真正在社会细胞——社区里发挥作用。

  市律协协会会长李淳号召深圳3700名律师,应当责无旁贷地担负起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历史责任。他表示,市律协今后将在拓展律师疏导社会矛盾的功能,充分发挥和拓展律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功能,拓展律师参与社会管理的功能等方面有所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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