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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国内航线航班经营许可规定》将施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4日15:13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3月4日消息《中国民用航空国内航线航班经营许可规定》将于3月20日起施行。

  该规定改进了国内航线航班管理办法。根据该规定,国内大部份机场之间的航线航班经营已放开,由航空公司自行安排,实行登记备案管理。下放了区内航线管理权限,按登记和核准两种方式实行民航总局和地区管理局两级分类管理。建立了评审委员会评审国内航
线航班许可机制。

  但是,一些资源紧张的机场、繁忙机场、飞行流量较大的机场以及在飞行安全方面有特殊要求的机场,其航线航班仍须民航总局核准。

  据了解,今年夏秋航季,国内有115个机场之间的航线航班完全放开,不限制航空公司的数量,不限制航班班次。须经民航总局核准的只有吞吐量排名前20位的机场之间的航线航班,以及往返于北京、上海虹桥和浦东、广州、深圳、成都、昆明、大连八个繁忙机场之间的航线航班。据介绍,每个新航季来临之前,评审委员将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各机场的保障能力对核准范围进行调整。

  与原来的《国内航线和航班经营管理规定》相比,新规定发生了七大变化:一是放宽了经营许可的管理。二是简化了经营许可程序。三是明确了航线经营许可的条件。四是充分体现了民主和公开的原则。五是加强了事后监督管理条款。六是重新划分了管理权限。七是完善了法律责任。

  据民航总局关负责人介绍,新规定所实行评审委员会评审国内航线航班许可机制,明确要求公开评审规则,特别是被列入核准许可范围的航线必须召开评审会进行公开评审。充分体现了许可管理的公开和透明。

  据了解,此规定的出台,旨在鼓励和引导企业在安全、服务、诚信等方面展开竞争,扩大市场份额,通过优胜劣汰转变行业增长方式和提升运营品质。

  据民航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实行政企分开之后,民航主管当局和航空运输企业的相互关系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此外,国家、地方和社会对民用航空运输产品的需求和品质的标准提出了更高和更多的要求。为了适应这种变化,民航总局采取了放宽经济性管理的政策。本着市场开放,鼓励竞争,规范有序和统筹兼顾原则,从2003年起,通过开展广泛调研和研讨,逐步放宽了对国内航线经营许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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