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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台资来闽设金融机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5日00:00 东南早报

  直通北京闽籍全国政协委员呼吁——

  早报讯(记者康云赖劲松)目前福建尚无一家台资金融机构,这种状况与闽台日益密切的经贸需求极不适应。昨日记者连线北京,获悉闽籍政协委员此次将向大会递交《关于推进海峡两岸金融合作的提案》,建议进一步放宽条件鼓励台资来福建设立各类金融机构,拓宽台湾金融资本进入福建的渠道,以推进海峡两岸金融合作。

  我省委员在提案中提出了五大建议:

  一是放宽条件鼓励台资来福建设立各类金融机构,帮助推进福建金融机构赴台设立营业性机构或代表机构;

  二是建立海峡两岸货币清算机制。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和人民银行总行授权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具体负责,安排两岸货币兑换、清(结)算的工作,批准福建省商业银行作为两岸货币清算银行的我方银行;

  三是扩大新台币收兑业务在福建省辖区的地域和机构范围;

  四是扩大福建对台小额贸易出口收取人民币办理核销的试点范围,把在福建省东山关区试行的对台小额贸易人民币核销特殊政策扩大到福建沿海的对台小额贸易点;

  五是放宽人民币携往台湾的限制,台胞或赴台人员出入境可携带人民币的限额从目前的6千元人民币提高到2万元人民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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