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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受“工伤”雇佣起纠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5日00:29 深圳晚报

  本报记者邓燕婷报道来自湖南的保姆付阿姨昨天找到本报记者,说她在雇主家工作时手指受伤,没有得到合理待遇,让她内心很委屈,她更担心日后手指会有后遗症。

  付阿姨去年6月被所在的家政公司安排到香蜜湖某小区的一户人家当保姆。本来今年春节她要回家看儿子,但主人黄女士以过年客多为由请求她留下来,付阿姨便同意了。没想到,年初二,为给花换水,她摔破了大花瓶,而收拾时被碎片划伤了拇指,主人马上把她送
到北大深圳医院,才发现伤了手筋,要做手术,打石膏。“医生说不能干活,至少要三四个月才能恢复,所以我现在只能搞卫生,不能为雇主做饭,雇主没赶我走,但说我不能干活的这段时间不给我工资。雇主妈妈每天都给我脸色看,但我又不敢离开,也不知找什么部门可以解决问题。”

  付阿姨说家政公司和雇主都没有给她买保险,而且她过了家政公司跟雇主签约的合同期,所以她无法得到保障。另一方雇主黄女士则表示,付阿姨是因为自己操作不当导致手指受伤,而且他们并没有不给付阿姨工资,只是这个月还没到发工资的日子。应该如何处理类似矛盾,本报将在下周四“都市主张”栏目展开讨论,欢迎读者发电邮到shixy@sze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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