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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提案推动法制完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5日02:27 海峡都市报

  编者按:举世瞩目的全国两会又在明媚的春天召开,立法始终是“两会”的主旋律。每年两会,代表委员们纵论国家大事、针砭时弊,并提出立法案,虽有些非理性立法冲动的议案或提案没了下文,但回顾去年建议修法的议案提案,我们发现,代表委员们的立法建议正在完善着我们的法律体制。这既体现了两会的影响力,也说明代表委员的参政议政质量在提高。

  作用决定影响力。在“十一五”的开局之年,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必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产生更为巨大的影响力。

  【影响力一】

  议案促动空难理赔标准提高

  2005议案:2004年11月21日,东方航空公司包头飞往上海的MU5210航班发生空难,机上47名乘客、6名机组人员全部遇难。空难发生1周后,东方航空公司公布赔偿办法,强调根据国家规定确定的最高赔偿7万元这个基数,最终确定每位罹难者的赔偿金额为21.1万元,很多罹难者家属对此难以接受。1996年生效的《民航法》第128条规定,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限额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执行,此后民航总局没有制定过赔偿责任限额,仍一直沿用1993年制定的国务院132号令至今。包头空难遇难者陈苏阳遗孀桂亚宁女士为此向法院起诉国家民航总局不作为。

  包头空难赔偿标准之争引发代表关注。在2005年全国人大会议期间,王英伟等22名全国人大代表联名建议,要求依法进行《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的立法。

  回应:赔偿限额从7万元升至40万元。

  今年2月28日,《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出台,赔偿限额从7万元升至40万元。

  而桂亚宁的官司从去年3月到11月,经过一审、二审,最终被北京市高级法院裁定驳回起诉。但桂亚宁认为,赔偿限额的调整和他们的努力推动是分不开的。

  代表反应:《航空法》仍需进一步修订。

  全国人大代表韩德云表示,看到民航总局出台新规定,将赔偿限额从7万提高到40万,他感到非常高兴。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说明有关部门重视了人民的利益。但目前的新规定和《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即“1999蒙特利尔公约”相比,依然有相当的距离。韩德云还表示,民航法颁布实施近10年,民航总局却迟迟拿不出一个关于国内航空运输赔偿责任限额的规定,这里面的问题值得关注。以这个案例为衍生,很多法律未被落实情况都值得去进行监督,如果能够就此形成一个程序,建立一个制度,那么,对于人大立法权的落实,对于整个法律体系的统一完善将具有重大意义。

  他建议进一步修改民用航空法,授权国务院而不是授权与民航系统利益一致的民航总局对赔偿标准等问题进行具体规定,并从法律上确定与国际接轨的航空法律体系。

  北京市律协航空法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张起淮律师透露,来自甘肃的全国人大代表孙洁将于今年两会期间,提交有关修改民航法的建议书,目前他正在协助孙洁代表起草“修改民用航空法立法建议书”。

  【影响力二】

  议案推动“反性骚扰”入法

  2005议案:去年全国“两会”上,283位人大代表提出关于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议案共9件。人大代表罗益锋认为,近年来性骚扰愈演愈烈。他为此拟订了《关于制定〈反性骚扰法〉的议案》,但在提交之时,他接受其他代表建议,改名为《关于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议案》。他还建议修法时加入“妇女不得对男士进行性骚扰”。

  回应:2005年8月30日上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决定。这是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方面的基本法在实施13年后第一次修改。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在办理报告中表示,代表议案提出的许多意见和建议已在修改决定中得到采纳或体现。这其中最令人关注的是“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该条款一出台,立即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不少妇女以此为武器,向性骚扰说不。不过,立法机关最终没有采纳罗益锋“保护男士”的建议。

  “代表提出议案最终推动了这部历时三年的法律修改案的完成,禁止性骚扰入法体现了中国社会发展与进步。”《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草案专家组组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巫昌祯如此评价。但是她依然希望我国能在立法时机成熟的情况下,启动对性骚扰的专门立法,明确界定性骚扰的定义和相关情况。

  代表反应:“作为一个代表,看到议案的内容能写入修改后的法律,我的心情是相当激动的。”全国人大代表、全国特种合成纤维信息中心主任罗益锋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罗益锋说,《妇女权益保障法》主要是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而且在现实生活中,妇女遭遇性骚扰的比例要明显多于男性,因此他的建议没有被采纳也在情理和法理之中。

  展望:全国妇联权益部副部长邓丽称,目前,我国法律制度中对性骚扰案件的规定还有欠缺,尤其在事前预防、事后举证、定性处罚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和探索。全国妇联将积极推动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完善。

  【影响力三】

  代表委员建议推广免费婚检

  议案:在2005年“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周洪宇等人曾建议将婚检纳入社会公共卫生体系,推广免费婚检。

  回应:卫生部在回复此议案时曾表示,免费婚检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服务对象的经济压力,提高了自愿婚检率,但在目前的政策环境下,婚检工作仍处于困境。只有在多部门合作、加强宣传教育、减免相关费用、提供人性化服务等各种条件具备的前提下,婚检才可能逐渐被公众自觉接受。一年来,全国很多省市纷纷试点,实行免费婚检,但婚检率仍大幅度下降。

  代表反应:针对备受关注的婚检之争,全国人大代表、华中师范大学教授周洪宇近日表示,今年他将继续推动婚检政策前行。同时,他将建议部分婚检项目在免费的前提下强制进行。

  周洪宇表示,今年的人代会上,自己将提出《关于重新设计规范性婚检制度,将免费婚检纳入公共卫生管理体系的建议》的议案。他表示,强制婚检虽然取消了,但是婚检制度不能取消,且必须加以完善,作为把握人口素质的第一关的“婚检”是十分必要的。

  周洪宇表示,现行的婚检项目过于繁杂,如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B超等项目属于常规检查内容,婚检再做费时又费钱,而真正与夫妻生活相关的项目则显得不够突出。有的地方婚检只图收钱,流于形式,使人们对婚检不信任。

  为此,周洪宇建议说,应当将婚检纳入公共卫生管理体系,对于法定“必检”项目实行强制并免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原有的基础上,重新设计婚检制度。

  展望:民政部日前表示,正考虑调整婚检制度。针对目前备受关注的婚检制度,国家相关部门已经制定了相关的新规定文本。目前,民政、卫生、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已经交换了意见,并形成原则性规定,等待最高层定夺。该规定将是对政策执行上的协调规定,在文件中,将会就是否进行强制婚检、婚检费用谁来买单、哪些问题不适合结婚等问题进行明确规定。该规定将在近期出台并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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