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以家庭征个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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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5日02:27 海峡都市报 | |||||||||
N《羊城晚报》供稿 “一个单位的同事,月收入都是3000元,但一个老婆下岗,一个老婆也在工作,两人的压力谁大谁小?傻子都知道答案!”全国政协委员陈开枝提交《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应以家庭为主的建议》。
陈开枝说,现在个税起征点虽然调到1600元,但当前个税申报缴纳的主体还是以个人为主,这种做法存在很大缺陷:一方面,收入越单一的人,缴税越多,多元收入的人逃税越多;另一方面,同样收入的纳税人,负担不同,赡养人数不同,家中有劳动能力人口多少,对家庭负担的影响很大。 陈开枝建议,将我国的个税征收改为家庭个人综合征收制,改月征收为年征收。对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经营所得等经常性所得纳入综合征税项目,按年计算,按月预缴,年终汇总多退少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