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居民在粤消费可用人民币支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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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5日02:30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日前发布消息:从3月6日起,香港居民在广东省各地消费又多了一种付款方法——在香港拥有人民币存款账户的居民个人,可用人民币支票支付在广东省内的消费,每个账户每天支付的最高限额为8万元人民币。广东省内的商户或个人收到香港居民个人签发的人民币支票后,可以在出票日起6个月内,委托其在广东省内的开户银行收
据新华社 | |||||||||